有位年轻人,每天回家都会给钱坐在路边的一位乞丐,后来年轻人结婚生子,生活压力越来越大,就再也没有给钱乞丐了。某天乞丐就堵住年轻人,要问清楚原因,年轻人说明原因之后,乞丐就大怒刮了他一巴掌,骂道:「混蛋,意然拿老子的钱去养妻活儿。」 对乞丐而言,被施舍并不是一项恩惠,或许在开始的时候会有一丝的感激,一旦领受捐献养成习惯之后,恩惠就不再是恩惠,反而变成了别人的责任和义务,好像是被人欠了一样,感恩的心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。 深一层反省,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世上,本来就是一无所有,双手空空而来,某天离世也不能带走什么,如果能看得清楚这道理,“得失之心”自然就能够把持得更豁然;我们本来就是一无可失,现在所拥有的只靠着气息尚存,若生命瞬间失去,基本上已再没有任何人事物是专属我们的了。 教会对你而言又是一个怎样的地方?是一个牧养你灵性,建造你属灵品德的地方,又或者是为你提供宗教慰籍之处?教会目前能为你提供一些欢愉身心的服待(服务),若某天这些服侍或福利不再之际,你会觉得是神、教会或牧者领袖欠了你的吗?能否成熟的体会,这些事项其实都不曾专属于我的权益,而是源于基督的恩惠,以及教会弟兄姐妹的爱心?由此可见,领受恩惠者,在感恩之余并要同时学会施于的行动,而错误的领受习性,则会导至惰性和贪欲的滋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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