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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行为

这段经文述说了属神子民的生命特质;耶稣在登山宝训中,以「八福」作为天国信息的引述,指出属神子民,应当追寻属天国的品德,随即产生内在生命与外在生活的革新。就生命本质而言,耶稣以「盐」为喻,指出信仰的生命具备防腐与调和的作用;但信仰生命的改变,亦会透过外在的行为显露出来,耶稣也进一步以「光」为喻,指出真实的信仰,无须隐藏,更是“不能隐藏的”(太05:14-16)。不单如此,真实的信仰必定具备影响力,正如灯台能够在漆黑的夜晚为一家人带来了光亮一样。 15节“照亮一家的人”必须从昔日的情境代入,才能体会耶稣此番论述的意境。两千多年前的生活形态,紧贴于大自然的节奏;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在没电能供应的年代,日落就表示黑暗的到来,除了工作不能持续,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,也随即缓慢或终止。然而,烛光与灯台的功能,正扮演了让人在黄昏之后,继续保持互动,让白天忙碌工作的父亲,晚餐之后,仍能在灯烛之光的伴随之下,持续与家人温存天伦之乐。 烛光灯台对没有电能的生态环境,演绎着极关键的角色,也映射了基督徒的生命,应当在社会中扮演祝福社群的角色,昔日灯台所发出的光芒,就仿如基督徒应当透过“好行为”让人得着益处,让神得着荣耀。 本月份为教会的「社区月」,每年教牧同工都会藉此机会向信徒传递,教会的社会责任。或许目前我们能做的并不多,事工的开拓,也会受到许多不必要的宗教或社会议题所干扰,但依然存有许多可发展的空间,故盼望与弟兄姐妹携手同行,一起透过教会(灯台)的好行为,照亮周遭的社群。

每周牧者的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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