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谓“属灵的后裔”?罗09:06-08曾经如此记述:「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,因为从以色列生的,不都是以色列人;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就都作他的儿女;惟独从以撒生的,才要称为你的后裔。这就是说,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;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。」 乍看之下,以上经文或许让人产生眼花缭乱之;“从以色列生的,不都是以色列人”,上半句明明说得很清楚,是“以色列生的”,到了下半句却变成“不都是以色列人”。通俗一点,打个比方说,你母亲生了四个孩子,但这四个孩子不都你母亲生的!这话听了下去,怎么啦!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这岂不是前言不对后语,自相矛盾吗? 其实,透过此翻论述引起理解上的张力,正是保罗的用意。然而,当进一步从更完整的经文图像刻划来看,这段经文主要凸出的教导是关乎“应许”的神学思想,以及拥有浓厚的救赎色彩,其中特别强调「后裔」与「应许」这两大议题,为要让人晓得,基督耶稣的福音要临及万邦,救赎的福音是给全人类的好消息;救赎并非血脉相随,而是透过信心经历应许。 保罗作为外邦人的使徒(罗11:13),其宣教观点明显是指向,所有得以树立在神面前的人,都是基于天父恩惠的拣选,正如亚伯拉罕生了两个儿子;以实玛利和以撒,神却拣选了那出自撒拉(亚伯拉罕之妻)所应许的儿子以撒,正如在神的面前,信徒是在基督耶稣里(十架应许)归为圣民,从此再没有国藉、身份地位和种族之分,因着耶稣基督,我们同作属灵的后裔,正如加03:27-29所言:「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,都成为一了。你们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著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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